简析抹黑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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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正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到来前夕,全国上下都在筹备纪念活动的时候,两宗离奇的民事诉讼案件在北京的两家区级“人民法院”开庭。这两宗“案件”就是《炎黄春秋》杂志的前任“执行主编”洪振快和黄钟诉学者梅新育和郭松民“侵权”案。追根朔源,则是洪振快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发表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以下简称《细节》)。
《细节》所列的第一个问题是“在何处跳崖?”。《细节》作者通过罗列数十年间,有关狼牙五壮士的一些文章、报道等中出现的地名,“至今仍是一团迷雾,存有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在狼牙山顶峰棋盘坨,另一个说法则是在小莲花峰”。
有必要给《细节》作者普及一下地名常识
在地理学和社会学上,地名的第一属性:人类赋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这种赋予从历史发展看,经历了从当地少数人使用到逐渐为众人所知直至被社会大众广泛使用的过程。人类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命名了地名,地名的基本要素就是层次化。“北京”和“半截胡同”都是地名,但是它们在地名序列中的位置层次截然不同,这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常识。可偏偏有人可能真不懂,也可能装不懂,把“北京”和“半截胡同”等量齐观并列起来:你这衣服是在“北京”买的?还是在“半截胡同”买的?这是智障人士可能臆想的问题。
在狼牙山战斗中,一团七连担任掩护主力和群众转移任务,就是沿着盘坨路阻击敌人。当七连撤出战斗时,六班战士为了不暴露主力和群众的撤离方向,毅然把敌人引向棋盘坨高峰上的绝路。战斗的最后,五壮士在一处绝壁。这个山头属于狼牙山众多山头中的一个,在太行山区数不胜数。这些小山头多数没有名字,即使今天户外旅行者指着一个小山向老乡打问山的名字,老乡也往往回答:没有名,就是山吗。五壮士最后战斗的小山峰有名字,今天人们知道叫“小莲花峰”。正如地名属性所指,“小莲花峰”一类地名是“当地少数人使用”,属于乡民俗成的地名,外界人不知道完全正常,所以在报道中强调着重棋盘坨天经地义,如早期的报道《棋盘陀上的五个“神兵”》题目就用的非常好。而“小莲花峰”之所以能够进入人们的视野,也是靠葛振林等抗战前辈对战斗过程的回忆,通过当地老乡的介绍,五壮士跳崖的的山头有一个乡土地名“小莲花峰”。这本来是对五壮士战斗经过认知的一个正常过程,洪振快却臆造出一个跳崖地点的“细节分歧”。2014年3月,马航M370航班失事,数十个国家参与寻找,到现在也只能基本确定是在南太平洋上空失事,精确地点仍未找到。如果将来某一天在某条海沟中找到飞机残骸,洪振快是不是会在北京的办公楼里,喝着咖啡,吹着空调,再攒一篇《MH370的细节分析》呢?
《细节》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跳崖是怎么跳的”?
《细节》引述1995年《羊城晚报》上的一篇文章《壮歌重唱狼牙山》中的一句话“发现”了葛振林和宋学义不是“跳崖”,而是“溜崖”。为了增加“溜崖”说的份量,《细节》特别指出给《羊城晚报》提供材料的是当时一分区一团政委陈海涵的夫人陈逊。这却恰恰暴露了《细节》作者军事和军史知识的欠缺。实际上1941年当日军发起大扫荡时,8月下旬一分区一团政委陈海涵、副团长宋玉琳就率领团主力去阜平执行保卫晋察冀军区总部的任务。而陈逊所在的战线剧团则随战斗部队突围,所以1941年9月25日,五壮士在狼牙山棋盘坨与日寇作战时,陈海涵和陈逊两位前辈都不在现场,他们叙述的也是听来的二手线索。
自古以来,中华志士侠女舍身跳崖者并非个例。河北省赤城县北18千米处有“舍身崖”,县志记载“明‘土木之变’,仓上堡千户田坤战殁,其女投崖自靖于此”。说的是明正统十四年(1449)蒙古瓦剌部与明军战事中,明军千总田坤战死,其女率众继续战斗,最后寡不敌众,被瓦剌军围困在山崖上,田女不甘被俘受辱,毅然跳崖自尽。乡人敬之,在舍身崖下刻“舍身大士”画像,祭奉至今。后人作《烈女赞》:“舍身难,舍身成义尤难,女子尤难。噫嘻!冰霜之节,铁古之坚,凛凛烈烈,流芳万年!”。公元1279年(元至元十六年,南宋祥兴二年),宋朝军与蒙古军在厓山(今广东新会南崖门镇)进行的大规模海战,世称厓山海战。在最后时刻,南宋军全军覆灭。宋左丞相陆秀夫背负幼帝赵昺跳下悬崖,赴海而死。明瞿佑《历代诗话》评曰:“余观卷中所载,如谓陆秀夫殉国,家铉翁(注1)持节,汪水云(注2)赐还,实足以丑奸臣,壮义士”。千百年来,人们对田氏女、陆秀夫这样的以身许国,殉国难者崇敬有加,崇其气节,敬其忠烈,从未闻有“考证”他们是“跳崖”还是“溜崖”的。偏偏到了当代,《细节》的作者偏好一口,“研究”起抗战烈士的“跳”和“溜”来了。“崖”在词典中解释为“陡立的山边:山崖,悬崖”。洪振快最好补补中学物理课程,同时举一个例子,那个地方的悬崖可以“溜”下去。要是举不出来,别怪别人说你造谣。洪振快还盗链了别人拍摄的小莲花峰照片,那么也请指着盗链的照片说说哪个地方是“跳”,哪个地方是“溜”。
《细节》的第三个问题是“敌我双方的伤亡数量”。
这个问题没有必要花费时间详述了,因为《细节》的文字本身就混乱不堪。首先关于七连和五壮士的当面之敌,《细节》作者也承认日军死伤百余人,所以无需多言。随后《细节》笔锋一转,说到晋察冀边区反扫荡作战的战果,并且引用《华北治安战》中的日军第110师团的资料报告,结论是“日方提供的数字则大不一样”。这说明《细节》作者连1941年秋季日军对晋察冀边区“肃正作战”的战场态势都不动懂,对日军的参战人数都不知道,对日军的建制都不明白,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呢?至于除了110师团,日军还有那些师团、旅团投入“扫荡”?请《细节》作者自己查清楚再来说话。
《细节》的第四个问题是“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
人们不便于点明讨论“拔萝卜”“细节”讨论的目的是什么,但其实结果很清楚:拔了萝卜就违反纪律;不拔萝卜就渴死,饿死八路军。这可能就是搅“细节”的人想要看到的吧。想用八路军颁布执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来困死八路军?想什么呢?
这里需要向《细节》作者再普及一下军事和战时知识,任何现代国家和军队都有《战时动员法》《紧急状态法》一类法规,用于动员全体国民(汉奸不含)力量支援战争,共度民族危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章 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是国家在国防动员态势下征用民用物资的法律条规。战时,根据战争需要,民用飞机、火车、汽车、工厂,医院等等,均在征用之列,粮食和蔬菜(含萝卜)也不例外。
往远了看,在抗日战争期间,民国政府颁布《国家总动员法》:
第 1 条 国民政府于战时,为集中运用全国之人力、物力,加强国防力量,贯澈抗战目的,制定国家总动员法。
第 3条 本法称国家总动员物资,系指左列各款而言:
一兵器、弹药及其他军用材料。二粮食、饲料及被服品料。
根据上述国家法律法规,请《细节》作者解释一下,狼牙山五壮士在对日激烈战斗中“征用”民间几个萝卜,你有什么资格可以叽叽歪歪?
至于八路军战士如何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下恪守军纪,爱护人民,日军的《华北治安战》中倒记录在案,日军总结的“教训和意见”中说“在共军方面,为了争取民众的支持,对军纪的要求极为严格。例如在行军中,有人摘了路旁树上的梨子给在押的俘虏,俘虏拒绝接受,并说农民的东西不能随便吃”。这段文字是日军记载,以日军的口气描述,说的是八路军战士即使被俘了,也不肯吃农民树上的梨子。请洪振快睁大眼睛看看,连侵华日军都感触于八路军的军纪,而你一中国人却打足精神搬弄五壮士在战斗中是否拔了萝卜,你是否有愧于“中国人”这三个字,你总不能连日本兵都不如,是吧?
如果说《细节》一文对提出“在何处跳崖”“溜崖”“拔萝卜”的目的还遮遮掩掩的话,那么在2015年5月,洪振快的另一篇文字则撕去了伪装,赤膊上阵了。在该文字结尾最后一句,洪振快诘问道:“《晋察冀日报》为何在事件刚刚发生不久后的30多日,违反新闻通讯应该真实的基本要求,做出不实的报道?”。声称关于五壮士的最早报道“违反新闻通讯应该真实的基本要求,做出不实的报道”,从而妄图彻底否定狼牙山五壮士,这才是洪振快的真实目的。真是图穷匕首见,却又自不量力。
按洪振快的意思,在1941年的9,10月份,当时《晋察冀日报》的战地记者就得考证“跳崖和溜崖”“拔萝卜”等等,否则就是“违反新闻通讯”真实,就是“不实的报道”。真是笑话,你洪振快知道1941年边区军民反扫荡进行到什么时间吗?知道当时八路军和日军的部队部署和作战区域吗?知道日寇在根据地持续制造惨案吗?不是看扁了你洪振快,也不为难你退回到1941年,就是现在,给你一个月时间,你去狼牙山调查一下五坨三十六峰,逐一标出地点名称,你都干不了。只怕还没爬到到棋盘陀,(别坐索道啊,自己爬),就腿软心颤,打道颠回北京了。
洪振快,请你记住你是抗日战争胜利成果的受益者,面对抗战先烈,请扪心自问,摸摸良心,如果有的话。
狼牙山五壮士的抗战英雄史迹已经流传70多年,必将时代传送下去。污蔑抹黑抗战烈士不过是泛起的一点点污泥浊水,始作俑者可记得:“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2015年5月16日
老普于
2015-05-16 16:56:57 发表在分类:
长城烽烟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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